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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出台《升钟湖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 |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3/1/24 15:48:20 阅读次数:1657 |
升钟湖风景区于1998年被评为“四川省风景名胜区”,2011年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正逐步成为远近闻名的“休闲天堂、垂钓乐园、体验胜地”。为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南部人民这一难得的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通过旅游开发,带动当地百姓致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建议出台《升钟湖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 一、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住建、国土、文广、环保、旅游、景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参与,成立《升钟湖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起草班子。 二、《条例》起草要本着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明确规定升钟湖景区的保护范围。划定核心景区和外围保护区。立足保护资源,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科学界定部门责、权、利关系,确保升钟湖景区管理机构在景区范围内行使主管人民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景区的资源保护、开发建设、经营活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实行统一管理。 三、《条例》起草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在为当地百姓谋福祉、开辟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上设置条文;通过立法,从政策措施上推进群众生存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为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把《条例》的起草工作当成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观念的过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在人大审议之前进行公示。 五、《条例》一旦制定颁布,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都要维护其权威性和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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