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第6期||关于规范管理全县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


社情民意  加入时间:2022/7/29 11:53:26 阅读次数:29222

 

关于规范管理全县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

 

县政协委员蒲洪庚、何海伦、谢辉近年来,我县一些中小学校附近校外托管机构快速发展,虽然解决了部分家庭照管难、接送难问题但也存在监管不到位、运营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等诸多问题。

一、监管主体缺位,配套制度缺失一是主管部门不明确。托管机构监管工作涉及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发改、公安、消防应急管理政府部门,但目前还没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导致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紧密二是监管法规不健全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规范托管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及其具体管理办法关部门在监管摸着石头过河三是日常监管有漏洞。个别在职教育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在校外托管机构兼职或为托管机构提供生源经营便利;部分托管机构照管学生,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课外辅导,与国家双减政策背道而驰

二、从业结构复杂,行业运营较乱一是托管主体多样。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由私人开办的专门托管班,一般设在学校周边的小区内;二是退休教师或个人利用自有住房、临街店面,主要对亲戚、朋友家孩子采取家庭作坊式托管。二是从业人员混杂家庭作坊式托管机构居多,其从业主体和人员主要包括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三是运营不够规范。托管机构目前明确的收费标准,每月收费300~1500元之间,一般都未签订托管协议,权益和责任不清,易产生矛盾纠纷。

三、托管场所简陋,安全隐患突出一是托管场所较简陋大多家庭作坊式托管机构,开办者无证上岗,托管场所多在居民楼内或沿街店面,条件简陋环境不优二是食品安全难保障。校外托管机构基本未办理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执行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及留样等管理制度,消毒设施、卫生条件不达标;工作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三是安全隐患风险大部分托管机构学生人数多,空间比较狭窄,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备,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难以逃生和实施救援。

为促进校外托管行业健康发展,特建议:

一、明确监管职责,促进行业规范运行一是尽快出台指导性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校外托管行业的管理,可借鉴广西、惠州等地工作经验,尽快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行业准入条件,区分专业托管与亲友代为照管学生的属性界限,明确行业标准二是尽快清管理职责明确牵头政府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涉及托管监管的发改、市场监管、教育、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尽快查处“托辅”行为强化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严查处在职教师在校外托管机构兼职或为托管机构提供生源和经营便利的行为

二、深入摸排情况,常态开展日常监管一是积极摸排登记建议教育部门牵头,属地街道(乡镇)、市场监管、公安、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对全县校外托管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摸排、系统登记,便于对症施策。二是分类整改提升对现有基础条件较好的托管机构,督促其按照各行业部门现有要求齐营业手续、完善从业制度、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安全保障,确保软硬件达标对管理混乱、条件简陋、隐患突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常态开展监管实行托管机构向托管学生所在学校、辖区乡镇(街道或社区落实双备案制度,教育、市场监管、住建、卫健、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联合检查、消除隐患

三、加强业务指导,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广大群众监督校外托管机构,引导家长(监护人)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机构,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展从业培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培训行业法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知识等方面,经考试合格后发相应资证书,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服务水平。三是提升服务质量要督促校外托管机构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托管服务委托协议,明确收费标准、服务事项完善从业规范。

 

县政协办公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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