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几点建议(建言献策第29期)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5/9/22 10:14:47 阅读次数:147002

 
 
关于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几点建议
(县政协社会法制联谊委员会   201592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自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中共南充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的整体现状未能根本改变。受整体文化素养、大的社会环境,以及历史沿革等多种因素制约,不少群众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信法、崇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普遍存在“遇事找领导、维权靠上访、办事找关系、犯事寻求保护伞”等突出的人治思维惯性,全县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二)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意识不强,以言代法现象还比较突出。一些部门领导和乡村干部,受自身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识局限,不善于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在行政决策上没有首先考虑是否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往往从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出发,出台一些明显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矛盾或抵触的文件、规定,甚至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
(三)执法不公或者执法违法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由于目前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加之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推进依法治县、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执法不廉、处理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甚至以权谋私,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搞权钱交易,徇私舞弊,贪污受贿,严重破坏了法制的尊严,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四)依法治县工作保障不力,发展很不平衡。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专门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抽调组成。绝大多数乡镇和部门也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依法治县工作,相关工作经费也缺乏有效保障,使得一些工作难以开展。另外,各地推进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上也存在较大差异。一些部门、乡镇的依法治县工作有声有色,而一些部门和乡镇领导忙于抓项目、抓发展,对依法治县的相关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走过场、搞形式、图应付的现象。依法治县工作还仅停留在法治宣传教育上,只是普法工作的“升级版”,没有真正深入到关键领域中去,整个面上工作缺乏实质性载体。
为切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县政府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在工作安排上要有目标与重点,在财力支持上要有侧重与效果,在机制政策上要有创新与倾斜。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领导职能,把握全局,统筹协调,特别是要及时研究重大问题,明确工作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治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具体责任人员,着力构建“党委统揽、政府保障、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依法治县工作机制。
 (二)深化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要巩固落实法律“七进”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的同时,以“群众需要什么,法律宣传什么”为内容,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开展以案释法、文艺演出、有奖问答等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激发群众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突出加强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将公务员执法为民、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等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深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努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增强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观念。要加强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组织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自觉性。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探索和改进对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宣传教育方式,确保宣传教育不留死角。
(三)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一是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和尊重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干预司法机关办理具体案件。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维护法律权威。二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以及裁判文书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加强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比例,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深入推进“诉非衔接”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生效裁判执行。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整合社会力量,建立信息共享的征信系统,完善各方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落实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和申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加大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行为的责任追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有效制裁抗拒执行和规避执行等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要切实解决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政法各相关部门的实际困难,落实人员编制,充实力量,以有效开展依法治县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要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普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等兼职普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加强队伍管理,注重发挥作用,保证队伍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参与普法活动。要完善依法治县工作考核机制,建立一套科学、量化、严格的评比奖励和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加强工作督导与检查,细化各成员单位的责任,通过进一步整合资源,促进各部门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把依法治县及普法宣传教育的专项经费和依法治理机构日常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切实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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