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4/6/5 16:26:22 阅读次数:147105 |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
几 点 建 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特种设备大量进入工业生产、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已成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鉴于此,2014年5月20日,县政协组织委员就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隐患和困难积极建言献策。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特种设备是指涉及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承压、载人和吊运设备或设施,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相关设施。我县特种设备数量大、分布广、增长快。目前,全县有锅炉215台(含汽水两用锅炉)、气瓶近5万只(其中CNG气瓶4233只,氧气瓶3926只、石油液化气瓶4万余只)、固定式压力容器352只、压力管道180km、起重机械116台、电梯485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3辆,分布于县城区、各乡镇及工业园区。
(二)主要工作。近年来,县质监局针对盲区和薄弱环节,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监察举措,在监管执法、专项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推行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制度,率先在全国解决了充装不合格CNG气瓶监管工作的难题。二是率先在全国开展地下储气井检验工作,为全国储气井的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三是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了液化石油气瓶的产权转移,消除了不合格气瓶流入市场的安全隐患。四是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特种设备电子化动态预警系统,实现了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的转变。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安全水平偏低、社会环境不佳、管理手段滞后、监察人员及装备不足等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引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设计安装不合理,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一些楼盘对电梯井道、机房规划不科学,导致后期电梯安装、运行先天不足,如:电梯井道预留空间不足,层高不够,导致电梯不能规范停层;井道底部排水设计不合理,导致排水不畅、电梯用电短路、轿厢进水。如:红岩子·上河城、锦利·王府井等小区居民经常反映电梯故障和维保不到位。二是一些基层委员反映农村天然气管道铺设杂乱,安装不规范,监管职责不明,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未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管理、操作人员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预警能力不足;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拒不落实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心存侥幸,甚至有抵触情绪。
(二)部门协同配合不力,安装过程难以有效监管。一是各乡镇、有关职能部门、园区企业配合不够,对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信息无法共享,如招商部门对新入园企业的信息不提前告知;乡镇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情况不明,缺乏安全隐患收集、通报机制,单靠质监监察,存在不少盲点。二是一些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在质监部门进行告知备案时,未告知准确地址或填报虚假地址,给监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三是存在私自安装或由无资质的公司(人员)安装特种设备的现象,企图逃避监督,要么调试完毕才办理告知,要么安装后不报检,有的未经法定技术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三)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是特监人员严重不足,在客观上造成了监管的盲区,如:随着电梯、锅炉、车用气瓶等特种设备数量的不断增长,而特监手段仍停留在执法人员逐现场、逐设备检查层面,质监部门仅有4名特监人员,工作难以胜任。二是我县大部分企业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学历不高,未经专门机构培训,系统性操作能力不强,又因薪酬较低、工作环境较差、企业管理不善等因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流动频繁,无证、违规作业情况时有发生。
(四)经费保障严重不足,专项工作开展困难。一是我县没有特种设备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开展隐患整治行动十分艰难。二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投入不足,大部分企业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设施投入有限,如:电子标签管理仅局限于CNG气瓶,大量的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工业气瓶的电子标签监管系统还无法尽快落实;一些锅炉使用单位未配备水处理设备,极易造成炉内壁积垢受热不均引起爆炸;部分电梯使用单位为节省经费开支,选择价格低廉的维保公司,既不组织操作人员参加岗前技术培训,也不能定期检验。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只有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充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察,才能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源头监管、过程监察,也便于安全目标考核和追究责任。一要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维修、安装)、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使用特种设备,如:电梯的购置及安装应明确由开发商负责,其后续管理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同时,鉴于我县目前没有明确压力管道的主管单位,县政府应尽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研究落实全县压力管道(含集输管线、长输管线等)的主管单位和职能职责。二要落实乡镇、工业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配备安全监管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制度,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准入制度。三要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监察责任,县质监、安监部门要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安全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部门协同配合,强力整治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涉及发改、质监、安监、经信、住建、房管、工商、消防等部门,需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力戒“推、绕、躲”。要实行监察关口前移、先期介入、重心下移,通过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一要强力整治电梯安全隐患。随着全县电梯数量的增加,县质监、住建、房管、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制定电梯采购标准,并严把电梯井道设计、施工安装、采购质量和同步竣工验收的关口。县质监局、房管局要确定有资质的维保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督促其共同做好电梯管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运行。要尽快摸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带病运行”的电梯,责令立即维修或更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要强力整治农村天然气安装使用隐患。县政府要吸取富利镇、桐坪乡天然气泄露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及时督促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农村天然气安装、使用隐患排查整改的专项行动,并建立农村天然气安装、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农村居民安全用气。
(三)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监察机制。一是政府应将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资金投入到隐患整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文化、教育培训等基础建设,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自愿保险和重点设备、高危行业强制保险制度,让社会保险机构进入安全管理行列,一方面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弥补政府资金、人员不足,另一方面当事故发生时可以提高企业民事赔偿能力,将政府及部门从纷繁的民事纠纷中解脱出来。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要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特种设备的了解。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社区专栏、讲座、手机短信、宣传手册等广泛宣传科学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知识,定期向社会发布质监动态信息,重大活动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二要利用“3.15”“质量月”“六五”普法等主题活动,加大对电梯、气瓶等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让人民群众正确购买、文明使用、安全搬运液化石油气瓶等特种设备;加强技监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进入机关、企业、社区、农村,营造良好的执法监察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县政协提案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