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4/6/5 16:26:22 阅读次数:143624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
几 点 建 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特种设备大量进入工业生产、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已成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鉴于此,2014年5月20日,县政协组织委员就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隐患和困难积极建言献策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特种设备是指涉及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承压、载人和吊运设备或设施,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相关设施。我县特种设备数量大、分布广、增长快。目前,全县有锅炉215台(含汽水两用锅炉)、气瓶近5万只(其中CNG气瓶4233只,氧气瓶3926只、石油液化气瓶4万余只)、固定式压力容器352只、压力管道180km、起重机械116台、电梯485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3辆,分布于县城区、各乡镇及工业园区。
(二)主要工作。近年来,县质监局针对盲区和薄弱环节,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监察举措,在监管执法、专项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推行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制度,率先在全国解决了充装不合格CNG气瓶监管工作的难题。二是率先在全国开展地下储气井检验工作,为全国储气井的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三是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了液化石油气瓶的产权转移,消除了不合格气瓶流入市场的安全隐患。四是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特种设备电子化动态预警系统,实现了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的转变。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安全水平偏低、社会环境不佳、管理手段滞后、监察人员及装备不足等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引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设计安装不合理,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一些楼盘对电梯井道、机房规划不科学,导致后期电梯安装、运行先天不足,如:电梯井道预留空间不足,层高不够,导致电梯不能规范停层;井道底部排水设计不合理,导致排水不畅、电梯用电短路、轿厢进水。如:红岩子·上河城、锦利·王府井等小区居民经常反映电梯故障和维保不到位。二是一些基层委员反映农村天然气管道铺设杂乱,安装不规范,监管职责不明,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一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未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管理、操作人员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预警能力不足;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拒不落实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心存侥幸,甚至有抵触情绪。
(二)部门协同配合不力,安装过程难以有效监管。一是各乡镇、有关职能部门、园区企业配合不够,对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信息无法共享,如招商部门对新入园企业的信息不提前告知;乡镇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情况不明,缺乏安全隐患收集、通报机制,单靠质监监察,存在不少盲点。二一些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在质监部门进行告知备案时,未告知准确地址或填报虚假地址,给监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三是存在私自安装或由无资质的公司(人员)安装特种设备的现象,企图逃避监督,要么调试完毕才办理告知,要么安装后不报检,有的未经法定技术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三)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一是特监人员严重不足,在客观上造成了监管的盲区,如:随着电梯、锅炉、车用气瓶等特种设备数量的不断增长,而特监手段仍停留在执法人员逐现场、逐设备检查层面,质监部门仅有4名特监人员,工作难以胜任。二是我县大部分企业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学历不高,未经专门机构培训,系统性操作能力不强,又因薪酬较低、工作环境较差、企业管理不善等因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流动频繁,无证、违规作业情况时有发生。
(四)经费保障严重不足,专项工作开展困难。一是我县没有特种设备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开展隐患整治行动十分艰难。二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投入不足,大部分企业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设施投入有限,如:电子标签管理仅局限于CNG气瓶,大量的氧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工业气瓶的电子标签监管系统还无法尽快落实;一些锅炉使用单位未配备水处理设备,极易造成炉内壁积垢受热不均引起爆炸;部分电梯使用单位为节省经费开支,选择价格低廉的维保公司,既不组织操作人员参加岗前技术培训,也不能定期检验。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只有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充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察,才能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源头监管、过程监察,也便于安全目标考核和追究责任。一要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维修、安装)、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使用特种设备,如:电梯的购置及安装应明确由开发商负责,其后续管理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同时,鉴于我县目前没有明确压力管道的主管单位,县政府应尽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研究落实全县压力管道(含集输管线、长输管线等)的主管单位和职能职责。二要落实乡镇、工业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配备安全监管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制度,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准入制度。三要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监察责任,县质监、安监部门要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严把安全准入关,依法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活动开展安全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部门协同配合,强力整治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涉及发改、质监、安监、经信、住建、房管、工商、消防等部门,需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力戒“推、绕、躲”。要实行监察关口前移、先期介入、重心下移,通过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一要强力整治电梯安全隐患。随着全县电梯数量的增加,县质监、住建、房管、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制定电梯采购标准,并严把电梯井道设计、施工安装、采购质量和同步竣工验收的关口。县质监局、房管局要确定有资质的维保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督促其共同做好电梯管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运行。要尽快摸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带病运行”的电梯,责令立即维修或更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要强力整治农村天然气安装使用隐患。县政府要吸取富利镇、桐坪乡天然气泄露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及时督促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农村天然气安装、使用隐患排查整改的专项行动,并建立农村天然气安装、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农村居民安全用气。
(三)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监察机制。一是政府应将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资金投入到隐患整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文化、教育培训等基础建设,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自愿保险和重点设备、高危行业强制保险制度,让社会保险机构进入安全管理行列,一方面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弥补政府资金、人员不足,另一方面当事故发生时可以提高企业民事赔偿能力,将政府及部门从纷繁的民事纠纷中解脱出来。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要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特种设备的了解。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社区专栏、讲座、手机短信、宣传手册等广泛宣传科学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知识,定期向社会发布质监动态信息,重大活动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二要利用“3.15”“质量月”“六五”普法等主题活动,加大对电梯、气瓶等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让人民群众正确购买、文明使用、安全搬运液化石油气瓶等特种设备;加强技监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进入机关、企业、社区、农村,营造良好的执法监察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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