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岩子湖及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污染亟待整治


社情民意  加入时间:2014/3/4 14:50:39 阅读次数:118719

 

“县政协吗?红岩子湖和县城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五面山至燕子窝段)的嘉陵江水面污染严重,你们要管吗?请你们履行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治理。不然,我们将请媒体记者来曝光!”

2014年2月19日下午4时,市民谢某某向县政协值班室电话反映情况。接此信息后,县政协领导赓即安排城环委组织部分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视察调研,发现实际情况与市民反映一致:红岩子湖水面杂物(水藻、生活垃圾、油污等)很多;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警示牌附近,县城两溪污水污物直排入江,不堪入目,臭气熏天,附近群众怨声载道、反映强烈。据委员们调查了解,造成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阆中上游采沙船和湖上打鱼船因作业油污泄漏,红岩子湖沿岸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垃圾,部分不文明市民在红岩子广场外游玩或钓鱼时乱丢乱扔垃圾现象严重,甚至有部分市民在岸边点香烧纸,导致花草损坏、环境被污染。

二是城区两溪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在柳林桥洞整治后,却又从另一方向的燕子窝直接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三是涉水监管部门较多,各管一块,一方面因财力等原因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另一方面是没有形成合力,存在职责不明、相互推诿、“踢皮球”的消极懈怠现象。

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事关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更关乎国家卫生县城成果的巩固。嘉陵江南部段不仅是全县工业及市民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也是南部县城区污水的最终接纳水域,水质保护工作意义重大,政协委员对此极为关注,仅县政协13届3次会议期间,委员提案已多人次提出“关于保护红岩子湖和县城区饮用水源的建议”;市民经常在江边散步,关注度颇高。如不加以重视,既有损红岩子湖景区形象,也不利于对岸正在打造的满福坝桂花长廊。鉴此,特建议: 

一是县委、县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水务局、环保局、航道段、海事处、红电公司等)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分工、区域划分,切实整治红岩子湖污水排放及垃圾、弃土倾倒行为,加强对红岩子湖和县城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附近的河道疏浚、垃圾(漂浮物)清理、油污处理及水质监测、保护等工作。

二是要立即取缔滨江路尾段燕子窝的排污口,采取强有力措施将两溪污水引入城市污水管网作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禁止将污水直接排入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三是尽快明确责任主体,及时清扫弘燕广场(燕子窝水域、一级水源保护区警示牌附近)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遍地垃圾,严格制止在红岩子广场外滨江沿岸的点香、焚烧纸钱等有损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同时在该地段设置宣传警示牌、便民垃圾箱等基础设施。

四是及时修建老鸦镇污水处理厂,有效解决上游污水直接排入湖内问题,确保县城饮用水源安全。

 

 Top  [收藏]「打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