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义工服务的实施方案


文件资料  加入时间:2014/1/15 8:25:48 阅读次数:141994

 
政协南部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
义工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部县委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深化“两维护”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322)、《中共南部县委组织部、中共南部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开展义工服务的通知》(南委组发2013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现就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滨江街道办红电社区报到开展义工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把“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村(社区)报到开展义工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走基层”具体实践中增强群众观点、增强服务能力、促进产业发展、促进问题解决,进一步维护好群众利益、维护好干部形象,为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预热升温、开局破题,为深入推进现代生态大城市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和作风保证。
二、具体方式
1、党员主动参与义工服务。机关在职党员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选择相对固定的周末为所联系的社区(红电社区)提供创卫劳动、困难帮扶、政策咨询等服务,每季度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
2、党支部统筹开展结对、组团服务。机关党支部与红电社区党支部开展“1+1结对服务,在社区建立两个帮扶对子。党支部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红电社区开展集中义务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双报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推进措施,把这项工作作为“走基层”活动、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县政协秘书长、机关党支部书记李贤中同志为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红电社区报到开展义工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职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岗位职责,深入红电社区,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心贴心开展服务,实打实解决问题。
2、注重工作结合。领导小组要把报到开展义工服务活动与深化“两维护、两促进”活动结合起来,与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政协机关帮扶工作实效。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特成立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义工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贤中(县政协机关党支部书记、县政协秘书长)
副组长:罗 铭(县政协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莫小东(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学习文史委主任)
成 员:喻 强(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何远鹏(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李小东(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任荣斌(县政协办公室干部)
        李鹏飞(县政协办公室干部)
        敬雨梅(县政协办公室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铭兼任办公室主任,何远鹏、李小东、任荣斌、李鹏飞、敬雨梅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的日常工作。
 
 
政协南部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Top  [收藏]「打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