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森林城市 建设生态南部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3/10/15 16:06:40 阅读次数:105075

 

打造森林城市,“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有助于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现代生态大城市”战略目标,县政协以“如何打造森林城市”为切入点,组织部分委员就此开展了深入调研。

一、现状及优势

我县地处川东北丘陵地区,县域面积2235平方公里,现有林地面积131万亩,森林蓄积量约52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5.2%。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生态富民兴县”战略,着力推进现代生态大城市建设,重点打造桂博园、市民公园、35公里绕城桂花长廊等园林景观,城区林木不断增多、绿化面积不断扩大;通过实施天保工程、“13215”工程、水系屏障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不断加强速丰林建设,持续优化林相结构,构建林业多品种、多结构支撑体系,在全县71个乡镇山坡地、公路两旁、江河溪沟沿岸等打造森林生态屏障,建成覆盖城乡约3000公里“森林绿色景观通道”,形成了“车在林中行、人在画中游”的田园生态景观。截止2012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约930万平方米,绿地率31%,绿化覆盖率近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约11平方米,乔木树种比重占 65%,农村“四旁地”绿化面积达10.15万亩。我县先后荣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生态示范工程试点县、全省林业产业强县等多项桂冠。

二、困难和问题

目前,南部县城正在变大、变高、变美,但与国家对森林城市的相关指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缺乏。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和城市建设总规一样得到高度重视。然而,我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仅在城市总规的局部篇章得以零星体现,更与森林城市建设相关标准相差甚远。由于缺乏专项规划,从而导致绿化建设目标不明晰,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建设中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如重视单一绿化项目建设,忽略整体区域发展;绿化水平参差不齐,绿化效果反差大,这都与森林城市建设不相适应。

(二)森林覆盖率低、绿化用地不足。在森林城市建设中,森林覆盖率主要体现在城市绿化率,而我县城区的绿化率较低,绿地分布严重失衡,主要分布在城市周围,如火峰山、滨江路、城乡结合部,城市中心仅有桂博园、灵云山一片较大的公共绿地。城区绿化总量不足、档次不高,严重缺乏街头绿地、园林小品、高大乔木及立体绿化,如老城区有的街道(小巷)甚至连一颗树、一株草都没有。由于公共绿地偏少,居民休闲地点过于集中,大大超出公共绿地的承载力。加之,我县城区用地寸土寸金,绿化用地与其他建设用地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尤其是建设大型综合公园用地日益减少,土地问题已成为制约森林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森林城市建管资金匮乏。长期以来,城市绿化建设和管护资金主要由政府财政包揽,投资渠道单一,资金压力较大,而森林城市建设及绿化管护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资金的严重短缺,极大地影响了森林城市建设进程,新建的林木、绿地也难以得到有效管护。

(四)市民生态文明意识淡薄。一是街道两旁的行道树、隔离带花木、广场草坪、公园绿地等常被践踏破坏。二是市民缺乏在阳台、墙面、屋顶植绿的意识,城市整体绿化效果差。三是一些开发商“见缝插房”,生态观念淡薄,缺乏“先造景、后造房”的理念。四是城市生态植被如桂博园、灵云山等山体四周、红岩子湖畔、嘉陵江沿岸常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遭破坏。

(五)执行规划不严、监管不到位。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中,由于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相关部门执法不到位、联合执法难度大,一些项目建设不是越改越好,而是在规划实施中大打折扣,甚至擅自修改规划,突出表现在开发商不按规划确定的容积率、绿地率严格实施,拆旧建新中没有留够绿化用地,致使人均绿化指标不达标,如目前正在开发中的文庙商业中心,已出现绿化空间预留不足、人行道太窄等问题,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打造森林城市是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争创跨越发展新优势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城市森林建设已成为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新领域,县林业、住建、规划、园林等部门应以生态建设项目为基础,以林业生态保护为重点,着力打造“城在林中、楼在树中、人在绿中”的生态宜居城市。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相关要求以建设50平方公里、50万人“亲水、亲绿、亲田园”的现代生态大城市为蓝图,按照县城区和定水、盘龙、肖家“三星拱月”组团发展思路,科学编制档次高、操作性强的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重点规划好以县城为中心、中心场镇为极点的森林城市发展体系,进而明确近期、中期、远期森林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年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规划好城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城郊防护绿地。科学设置城市容积率、人均绿化率等生态变量,尤其要将绿化控制率纳入与建筑容积率同等地位予以重视,切实做到绿化率不到位就不上规委会。二是将城市森林建设规划纳入我县城市建设总规一并实施城市改造中推行绿色理念、绿色文化、绿色设计,落实绿化用地指标,注重生态功能分区,杜绝千篇一律,确保有计划的建设城市绿地,增加城区绿化总量,形成点、线、面、片相结合,布局合理、分布恰当、层次丰富的城市绿化体系。三是明确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森林规划须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规划确定的绿地进行建设和管理,科学划定绿地范围控制线,控制线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使绿化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确保“十二五”末省级生态县达标、“十三五”末国家级生态县达标。

(二)突出重点,打造景点。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生态、环保等要求分步骤建设防护林和绿地一是建好重点项目。保护好以桂博园为核心的灵云山“城市绿肺”,精心打造“三山”(灵云山、火烽山、五面山)生态功能区,以及满福坝桂花长廊、西区市民公园、河东防洪堤景观带、奥体中心片区、西区新建干道等区域的生态绿化建设;着力打造林博园、桑博园、蜀北广场、伏家垭广场、文庙广场等区域的生态“绿化样板”;建好城乡森林公园、文化雕塑,城区应增建3-5个主题文化公园,及时启动文笔塔公园和晓霞观等生态景观建设,增加市民户外活动空间;重视城市周边山头绿化,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城市周边山头直观坡面无空白点;搞好新村绿化开展美丽乡村创建保护好城郊结合部的植物生态群落,使之形成具有南部特色的绿色生态屏障;加强“一江、两河、三库”治理保护,形成“有水就有林”的生态水系屏障。二是抓好绿“点”建设。县城新区要尽量增设林荫道、绿化带和集中绿地,增加城市小游园、小林地、小景观节点,使市民出门500米左右就能入园休憩、锻炼。积极推广建筑物、房顶、墙面等立体绿化,如老城区要搞好拆墙透绿、立体绿化和房顶绿化,尽量做到见缝插绿、破地建绿、庭院增绿,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提高绿视率。学校、医院等要合理规划林荫走廊、景观园,除必要的活动场所外,所有空地都应栽植花草树木。温州、河东工业园区内要加大绿化力度,打造“花园式”工厂。县城两溪沿岸开发应预留10米以上空地,城市水体沿岸绿化三是加强道路绿化。要拓宽道路绿面积和提升绿化档次,搞好“窗口绿化”,保障过境高速路、铁路两旁各100米宽绿化带,县城四大出口及绕城快速通道两边各50米宽绿化带,对环城生态圈进行扩容,按照“树成林、花成片、绿成景”的要求,构建城市森林通道和绿色生态走廊要优化城区行道树结构,多栽植大树,做到乔木、灌木和花草搭配合理、错落有致,确保绿化具有遮盖力,让水泥建筑掩映在绿色森林之中。在新建干道或有条件的道路推广双排或多排行道树种植,丰富道路绿地植物种类,多栽植彩色树种,突出色彩搭配、园林艺术、景观效果,努力营造“一街一品、一路一景”的风格和特色。

(三)多方融资,保障投入。一是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不断加大对城市森林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重点绿化工程的有效实施。如倡导庭院绿化,采取政府补贴与居民出资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主干道两旁的屋顶及阳台统一悬挂花篮或栽植盆景。二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将财政拨付与绿地补偿、增值分成、招商引资等结合起来,鼓励有实力的林业绿化实业公司前来投资建设绿化项目,为城市森林建设集聚更多财力。在城市改造中,鼓励房产开发公司“打包”建设区域内的公共绿化,将投资商的综合开发与绿化任务挂钩,引导开发商“搞开发必先绿化、建房必先造景”,确保开发一片,绿化一片。三是广辟融资渠道。如通过拍卖冠名权,吸纳民间资金建设公园主题雕塑和小区绿地;通过市民捐资、义务植树、建设纪念林、古树名木认养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投身绿化建设,解决城市森林建设资金瓶颈问题。四是下达目标任务,分项目、分行业、分单位、分小区实施绿化建设。

(四)创新机制,高效管理。一是坚持建、养、管并重。园林等部门要探索建立城市绿化长效管护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做好林木有害生物防控和防火工作,充分保障管护经费,切实做到“建绿必养,管必到位”,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含绿地)得到有效保护二是实行绿化指标前置。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前,通过收取绿化保证金、异地绿化费等办法,严把审批关口,即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不达标项目收取异地绿化费,并按相关法规处罚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及备案手续保证新建工程必须安排相应比例的绿化用地,强力实施项目建设“四同步”规定(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与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三是保护好城乡已有森林植被,尤其是现有的原始山体、水源、森林、河滩湿地。如灵云山、桂博园四周和红岩子湖畔等不能再因房产开发而遭到蚕食,确保森林城市显山露水。四是逗硬落实规划。严禁开发商土地超“红线”如在旧城改造中,应严禁单体改造,连片开发也应控制楼房的高度,尽量不再建层建筑;对不适宜再建房的区域应用于栽树植草还绿,不能因为捉襟见肘的财政随意卖地生财而留下遗憾;新城开发中要严格监督每个项目建设各个环节,防止超容积率和降低绿化率建设。五是培育上规模的苗木花卉产业基地,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我县绿化的苗木生产主体,实现苗木花卉本地化,形成生态产业园,彰显“森林南部”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森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重视到位,部门落实到位,各方监督到位。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打造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项目倒逼机制。将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创建工作日程和各级、各部门(单位)、社区的目标考核范畴,拿出创国卫一样的力度,定期督查进度和质量,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奖惩分明,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森林南部”和“生态南部”建设进程。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规划、园林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县特别是城市规划执行、项目绿化用地、单位庭院绿化等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绿化任务和绿化质量双到位。建立和完善森林城市信息发布制度、重大森林建设工程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生态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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