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县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状况的调查与思考 |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3/5/10 16:47:17 阅读次数:30442 |
对我县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状况的 调 查 与 思 考 一、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状况 随着大批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妇女”的队伍也在逐步扩大。据抽样调查的5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323户,其中丈夫长期外出务工,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全由妻子照顾并承担家庭生产劳动的达180户,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55.73%。在被调查的180户“留守妇女”家庭中,留守妇女”平均年龄41岁,具有初高中文化的仅占39.8%,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多达60.2%;在生活上,平均每个“留守妇女”要照管一个老人、教育一至二个孩子,由于人手少,每天早上6点左右就得起床,一直忙到晚上10点多才能休息,根本无时间看电视和读书、看报;在经济收入上,靠“留守妇女”获得的家庭经济收入平均占家庭经济总收入的41.7%。 由于丈夫长期外出务工,农业生产、洗衣做饭、照顾老人和管教孩子全由妻子一个人承担,加上文化程度低,在生产生活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劳动强度高。据调查,平均每个农村“留守妇女”除了要独立承担2.8亩土地的耕种外,还要喂养3头猪和5只家禽,同时照顾老人、教育小孩和洗衣做饭等活全靠一个人,有半数妇女表示难以独自承担农活,而那些年龄较大、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则困难更大。 (二)精神负担重。由于丈夫外出务工,长年不在身边,留守妇女们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家里冷冷清清,白天要下地干活,晚上独守空房,久而久之造成精神空虚;丈夫不在家,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处处小心谨慎,不敢和村里的男人多说一句话,怕遭人闲言闲语,时时挂念在外务工的丈夫,担心丈夫经受不住诱惑而移情别恋。由于长期承受精神上的压力,留守妇女容易产生失眠、焦虑,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 (三)安全感不强。男青壮年常年外出务工,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针对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 (四)抚养子女压力大。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疏于辅导和监管,导致许多孩子成天逃学,有的甚至迷失在网吧里。 (五)先进生产技术难掌握。由于文化低、观念落后,就连种子化肥、农药等包装上面的说明都难以弄明白,想降低生产成本、增产增收无能为力,生产中常常仅靠传统经验进行,增加了“留守妇女”生产中的烦恼。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力度。农村“留守妇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今天,各级政府一定要把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建议由妇联、教育、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相关的工作机构,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妇女”家庭的良好格局。 (二)发展本地经济,扶持本地创业。一是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二是要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是要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扶持农民大胆创业,不断促进家庭收入的增长。 (三)加强技能培训,提升整体素质。一是各级政府要制定好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各类知识、技术、技能培训,培养科技带头人。及时建立各乡镇“留守妇女”劳动力创业就业信息网络,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创业”的新机制。二是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留守妇女”进行技能培训,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其在非农生产领域就业的能力,帮助她们向非农生产领域转移。鼓励农村妇女学文化、学科技,为有条件的妇女提供上农函大、农广校学习的机会。充分发挥农村图书室、阅报栏的作用,使有限的报刊进入农村妇女的视野。启动培训与提供小额贷款相配套的激励措施,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培训,激励留守妇女自强自立,增强创业意识和开拓精神。三是妇联、村建、计生等部门要积极组建留守妇女互助小组,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的平台,使她们共同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共同发展建立相互支撑的人际关系网络,从而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助能力。 (四)积极组织帮扶,减轻妇女负担。要成立互助组,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家庭抢种抢收。在农忙季度,县乡要抽派机关干部成立助耕组,到缺劳力的农村“留守妇女”户帮助其抢种抢收,以减轻“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确保其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强化农村治安,营造和谐环境。一是推动村组、社区建立完善的治安制度,推动平安家庭、平安社区(村、组)建设,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增强“留守妇女”的安全感。二是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对“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健康辅导、法律讲座、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有效地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形成强大的法律保护屏障,为“留守妇女”生存发展提供平安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 (六)丰富文化生活,弘扬文明新风。健康丰富的文化体育生活是减轻“留守妇女”精神负担的一剂良药。一是政府部门要加大投入,在村组、社区建立健身场、文化站、阅览室、活动之家等文体场所,组织“留守妇女”参加健身表演队等文艺组织,编演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文化生活,为“留守妇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二是各级妇女组织要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促进家庭、邻里生活和睦。 (县政协委员 王 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