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政协机关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的六条规定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13/4/7 10:54:40 阅读次数:147144

 

政协南部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县政协机关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提升工作效率的六条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县政协机关工作实际,经县政协主席碰头会议研究决定,特作出如下规定:

1、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的规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政令畅通。在具体工作中,能担当、作表率、重品行、讲党性,不说违背大政方针和政策的话,不干违法乱纪之事,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诽谤,不在网上随意发帖散播无事实依据之言论,更不准打着政协委员的旗号讲违背原则之话、发影响大局之言。

2、关于上班签到的规定。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办公室和各专委会,无论是上午还是下午,都要随时保证各自办公室有人值守,除调研、视察、生病、出差外,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在单位上班,办公室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记,作为年底考评考核依据之一。每天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下午2:30(夏季作息时间为3:00),如遇会议、调研或出差,需提前向办公室值班同志说明情况以便在签到册上注明。

3、关于日常值班的规定。县政协机关值班室要安排好专人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做好值班登记、上传下达、下情上报、文件资料传阅归档等事项。接听拨打电话要有礼貌,切实做到耐心、周到、细致、严谨,严禁出现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打游戏、电话聊天等违规现象。

4、关于请销假的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切实做到请假有手续、出差有去向。办公室及专委会主任如因事、因病请假在征得分管副主席同意后报主席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及专委会副主任如因事、因病请假需经专委会主任同意,并报分管副主席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工作人员如因事、因病不能到岗需向办公室主任请假;政协及机关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因事、因病无法参加的需向主持人请假。

5、关于严格委员调研视察及有关财经纪律的规定。各专委会的调研视察活动要一切从简,不准收受被视察单位的红包及有价证券,不接受被视察单位的宴请,如确因时间关系需要就餐的一律用工作餐;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增强廉洁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6、关于公务宴请及娱乐的规定。在必要的公务宴请活动中,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人员规模,禁止酗酒,严禁饮用高档酒;不准公费相互宴请,严禁任何同志在酒店及娱乐场所签单;驾驶员要严禁酒驾;严禁在上班时间进娱乐场所从事赌博、保健、卡拉OK等活动。

 

2013年元月

 

 Top  [收藏]「打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