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召开十三届七次主席会议 |
工作动态 加入时间:2013/1/24 15:35:55 阅读次数:2543 |
2012年8月3日,县政协召开十三届七次主席会议。主席邓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席何邦良、杜济、彭勇、罗加瑞,秘书长李贤中出席会议。县政协各委(室)正副主任、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房管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首先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通报,随后听取了县房管局负责人就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管理情况的工作通报。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三个部门近年来在工作中付出的艰辛努力和取得的显著成绩,并重点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会议建议: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应成立一个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一协调机构,统一制定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措施,由一个部门专门负责牵头实施。二要坚持信息公开。实行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三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继续争取国省专项资金的同时,借鉴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地区的有益经验,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多种资源建设保障性住房,如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或由政府供地、开发商带资建设及公租收取租金等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四要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要科学选址,应充分考虑住户在生活、就业、入学、就医等方面的需要,尽可能地与城镇、社区融合,共享配套基础设施。五要健全退出机制。保障性住房分配要确保有限的资源让真正的低收入家庭享有,必须完善退出机制,对住房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按规定予以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