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单边非农户家庭申请保障房问题不容忽视 |
社情民意 加入时间:2012/9/28 9:16:04 阅读次数:118810 |
近几年我县申报保障性住房的群体中,“城市单边非农户家庭”的数量逐渐增多。据统计,仅2011、2012年,该群体在县城26个居委会申报保障房的户数已达1000余户,约占申请总户数的30%—40%。 随着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和保障对象的逐步扩面,住房保障政策已逐步惠及城市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但住房保障政策要求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城市非农户口家庭”,因此,部分农村户口家庭,为享受城市保障住房,将其农业户口家庭中的一个或者两个成员(一般为配偶一方;或者配偶一方和其未成年子女)转为非农户,迁入县城单独列户。成为城市“干挂户”之后,即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保障性住房,要求享受“租住廉租房”、“领取租赁补贴”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这不仅给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而且给申报、审核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了难度,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新的矛盾。 为保持我县住房保障政策的严肃性,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推进该项工作,建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把握政策原则,坚持政策标准,根据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走向,研究解决办法。一是要严格户籍条件的审核。凡是申报保障性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户籍迁入时间不得低于2年。二是要适当控制单边非农户家庭的迁入。对其属于单边非农户家庭的,原则上不得申请享受“租住廉租房”、“领取租赁补贴”或“购买经济适用房”。因为这几种住房保障政策已经逐步收紧(廉租房和公租房逐步并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逐年减少;经济适用房逐步取消)。三是对存在住房困难的单边非农户家庭可以考虑通过申请公租房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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