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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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资料 加入时间:2012/7/31 17:04:38 阅读次数: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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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南部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通 知 县政协各专委会、镇委员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促进我县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新形势下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渠道。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位委员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予以重视,深入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和镇委员小组要将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协主席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县政协办公室每季度发布一次信息工作通报;各专委会、镇委员小组要定期研究和总结信息工作,积极发动所属政协委员,在开展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时,有针对性地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社情民意的收集、反映工作。同时,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建设,在县政协机关设立社情民意信息直报点,县政协各参加单位要明确社情民意信息专报员。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应提交1-2篇社情民意稿件。 三、着力保证信息质量 社情民意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实效性,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突出“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和谐社会构建、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等重点,按照“力求真实,体现特色,讲求时效”的要求,充分反映需要县委、县政府了解的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并有具体的意见建议和较强的操作性,书写要规范工整。县政协各专委会可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健全完善激励机制 为切实调动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继续实施《关于撰写〈社情民意〉、〈建言献策〉及宣传报道文章奖励办法》(南政协办〔2008〕8号文件)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凡社情民意信息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再奖励人民币100元,被南充市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转发的每条再奖励人民币200元,被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再奖励人民币300元。同一条社情民意、信息被多级领导机关、新闻媒体采用或领导批示的按最高级别计奖,不重复计奖。同时,定期对各委组报送社情民意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年末对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进行总结,每两年组织一次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信息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评选,在政协全体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附:县政协各专委会及镇委员小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任务分配表
政协南部县委员会办公室 县政协各专委会及镇委员小组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任务分配表
专委会/镇委员小组 下属委员人数(人) 社情民意信 息任务数(条) 备 注 城经委 42 9 城环委 36 8 农经委 30 7 教科文卫体委 48 10 提案法制委 36 8 社联委 45 10 河东镇 4 2 盘龙镇 4 2 楠木镇 3 2 王家镇 3 2 东坝镇 5 3 定水镇 4 2 建兴镇 4 2 大桥镇 5 3 伏虎镇 5 3 升钟镇 5 3 大坪镇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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