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办公室值班制度 |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12/7/31 10:16:13 阅读次数:146757 |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保证县政协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室实行7小时值班制度。(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每个工作日为一班,每班一人。 二、值班人员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对来访来客要热情周到,接听电话要及时,用语要规范文明,对未接电话要及时回电。 三、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如确因有事,须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找好代班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四、上一班值班结束时须与下一班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并做好当班情况移交工作,周五下午下班时值班人员必须锁好机关楼层大门,周一上午上班时值班人员要及时打开楼层大门。 五、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积极认真办理。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内容准确、字迹工整。遇到紧急情况须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七、每一班的值班人员须搞好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保证室内桌椅干净整洁、文件报刊堆放有序。 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在值班室就座,严禁酗酒、上网打游戏、聊天及做值班无关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