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12/7/31 10:04:09 阅读次数:142588

 

县政协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明确办公室工作职责,更好地为政协领导和机关工作提供服务,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特提出如下工作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根据秘书长意见,向主席提出拟定召开有关会议的日期、议程建议,起草会议有关文件。
  
(二)协助秘书长组织实施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并督促检查有关专委会工作的落实。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协南部县委员会办公室、政协南部县委员会、政协南部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中共政协南部县委员会党组名义制发的各种文件,负责处理机关所有公文的签阅、传递签发、归档。
  
(四)搞好调查研究和及时总结政协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五)协助政协领导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协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协助秘书长做好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工作,沟通情况,协调关系。
  
(七)加强与镇委员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全县政协委员的工作动态,做好宣传信息、新闻联络工作。
  
(八)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分工积极协调、配合各专门委员会做好专题调查、视察和其他服务工作。
  
(九)负责做好上级政协、外地政协来南部和本县来往客人的接待工作。
  
(十)负责管理机关财物,做好机关日常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
  
(十一)完成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月末适当时候举行,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任务:传达、学习中、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部署有关会议和有关活动的准备工作;研究安排县政协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凡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分管副主任应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和做好充分准备。
  
(二)办公室主任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相关成员组成。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办公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三)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均须作好记录。对需要向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请示或需要提交主席会议研究的问题,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向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请示,或建议提交主席会议研究,并将请示、研究的结果通报有关专委会。
  
(四)副主任及办公室其他成员按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做好各自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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