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的调查与建议 |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2/7/31 9:17:29 阅读次数:2124 |
关于切实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的调查与建议 (2012年3月28日县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和车辆急剧增加,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建立一个网络完善、管理高效、服务一流、安全畅通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县政协于近期组织委员就城区交通状况开展了深入调研。 一、成效及现状 1、城市交通路网体系进一步优化。一是国道212线城区段改道、嘉陵江三桥、国际五金城、火车站片区、满福坝新区等项目将全面纳入城市交通网络规划,即将启动建设。二是城北土地整治、商贸体育城等项目交通基础设施正加快建设。三是滨江路环线全面贯通,金葫路、二环路、幸福路、蜀北大道西延线、北环路西延线等城区主干道改造升级全面完成,城市交通路网体系初步形成。 2、城市交通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随着“全国钓鱼城”、“中国桂花城”名气的提升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基本形成了交通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城市交通秩序的良好局面,特别是针对钓鱼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在努力提升自身执法水平的同时,还成立了由县交警、城管、交管、工商等部门全面参与的城市交通秩序治理联合执法小组,加大了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执法的协调配合力度,对城市大交通管理模式进行了有益尝试。 3、城市交通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在动态交通管理上,县交警部门加大了电子警察等智能化管理设施建设力度,并进一步强化了路面执法监管。如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了交警执勤点,并针对老城区的狮子拐、北街、金洞路等路段,在上下班高峰期增派了执勤民警。在静态交通管理上,县城管执法局强化了对骑门占道、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的管理,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段增设了社会公共停车泊位。 二、问题及原因 1、城区道路功能建设不全。一是静态交通容量不足。目前城区拥有机动车达2万多辆,有效停车泊位仅2200多个,不足车辆拥有量的10%,且绝大多数为街边临时停车位。如新华路、体育路、西街、正街、当铺街、炮台路等路段,街边停车泊位已影响到车辆正常通行。二是城区交通瓶颈较多。由于老城区缺干道、路面窄、环线少,道路网络化程度不高,形成了较多交通瓶颈,如狮子拐、北街口、新华路金洞路口形成了通往滨江路、北环路的瓶颈;连接一环路、嘉陵路的城市环线与县城南出口(至黄金、流马方向)形成的十字路口,被温州工业园区聚力机械厂房阻断。三是道路之间缺乏过渡性连接。城区通行车辆主要集中在新华路、草市街、蜀北大道、东风路、振兴街等城市主干道上,北环路、嘉陵路和城市支街小路的交通“微循环”能力和交通分散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四是城市道路交通导视图不完善。部分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标牌陈旧,脱落严重,达不到《道路交通法》规定的清晰、醒目、准确、完好的要求,不能有效地引导入城车辆和规范交通秩序。 2、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滞后。一是公交车数量不足。目前城区常住人口25万左右,公交运行线路仅7条、22辆车,0.7台/万人,出租车仅270辆,远低于国家标准和县城实际需求。二是运行体制陈旧。我县目前仍以私人承包经营为主,未纳入公共事业来进行建设、管理和发展。三是线路和站点设置不尽合理,线网结构层次不够清晰。四是制度缺乏,管理松散。公交车辆保养不足,运营环境不佳,不准点发车、停车候客、随意上下客现象突出,特别是个别线路的公交车还充当了“校车”。 3、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不高。一是部门职责不够明确,责任不清晰。部门之间的执法管理既存在交叉重复,又留有盲区,如残疾人三轮车非法运营等存在无人监管的现象。二是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还不高,特别是城区智能道路交通监控系统还不完善,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比重较低。三是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入城的高架摩托车、三轮车、大型货车、工程车缺乏相应的地方性配套管理制度,致使管理部门难于操作。四是交警、交管、城管等部门存在执法人员少、年龄老化,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执法装备、办公场所不能有效保障等问题。 4、道路使用者安全意识淡薄。一是出租车随意调头、不靠边上下乘客、占道、抢道、超速行驶等问题突出。二是部分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不按规定行驶,长时间占用快车道。三是市民、学生安全意识淡薄,不走人行道,过街不按信号灯指示走斑马线,随意横穿街道现象普遍存在。四是在放学时段,公交车经常占道停放在学校附近路口等候学生,造成交通拥堵,尤其以炮台路、北街口最为突出。 三、对策及建议 1、科学规划建设路网体系。一要科学规划城市外环线。要聘请国内权威机构和一流专家,为我县编制城市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控制性详规,要对接现代生态大城市建设,高标准规划总里程约30公里的城市外环线,覆盖火车站片区、满福坝新区、河东工业园区、盘龙镇、枣儿、金星等区域。二要提高城区交通网络建设标准。探索建立“城市建设项目影响道路交通评估机制”,做到交通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协调统一;提高城北片区、火车站片区、满福坝片区等城市新区交通路网体系建设标准,达到主干道双向6车道、支路双向4车道以上,并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52队车站、三中等城区交通结构复杂、条件具备的地段规划建设立体交通。三要扩大步行街和交通单行范围。逐步将文庙街、正街、当铺街、赵家巷纳入特色步行街建设,与现有文化路、乐群路相接形成特色步行街片区,方便市民购物和休闲;根据城市车辆通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交通单行范围,将北街、东街、大南街以及后街片区街道全面纳入单行规划,形成交通大循环。四要科学设置交通导视图和道路标牌标线。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城区各大出入口及主要十字路口交通导视图,引导入城车辆和行人。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更新城区主干道的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以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提升城市形象。 2、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一要增加运营数量。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公交车10辆、出租车100辆左右,达到车辆数量和城市规模、人口相适应,同时进一步扩大公交车运营范围,将盘龙镇、定水镇、肖家乡、老鸦镇等城郊乡镇纳入公交覆盖区域。二要改革运营体制。县政府应及时收回城市公交运营权,实行城市公交运营以公司化经营为主,财政适当给予补贴支持发展,真正做到便民、高效、经济、快捷,让市民乘公交车成为一种重要的出行方式,以减少私车出行频率。三要规范运营管理。要优化公交班次和站点,形成定时、定线发车,构建高密度、高覆盖公交网络,力争做到每个站点每10分钟有一趟车。 3、规范设置静态交通容量。一要将配建车位强制纳入商品房规划建设。县住建局要将静态交通发展与城市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对目前还未开建和审批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要求开发商先行规划配建足够停车泊位,以解决业主入住后的停车需求,对未按要求规划配建车位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审批和颁发预售许可证,同时要求限期整改,重新规划。二要在老城区适当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对道路狭窄、人车流量大,不宜设置路边停车泊位的地段,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改扩建适量的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如在柳林广场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在瑞安路地段建设地下人防、停车两用工程,在新建城区合理规划大型的社会公共停车场。三要合理规划和管理城市公共停车泊位。要因地制宜在车辆流量较小的城市支街小巷规划设置部分路边公共停车泊位,缓解停车压力;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小区将停车泊位对社会有偿开放;取消新华路、金洞路、体育路、西街、正街、炮台路等通行压力较大路段的停车泊位,提高交通输送能力;严格禁止在公交站台控制线内设置临时停车泊位,以保证公交车正常停靠。 4、全面加强交通综合管理。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县政府应及时制定城区车辆运营管理制度,严格限制高架摩托车、三轮车、大型货车、工程车、拖拉机在白天入城,并由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为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和制度保障。二要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涉及交通、交警、交管、城管、工商、住建等多个部门,县政府应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交通管理职责,并将其纳入涉及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做到部门之间各履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三要保持严管重罚态势。城管、工商、交警等部门要“出重拳、下猛药”,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力规范“骑门占道”、“马路菜市场、停车场、施工场、建材堆码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管重罚常态化;强化对城区支街小路的交通管理,特别是彻底规范后街片区、城南片区等以街代市现象,增强城市道路“微循环”疏散能力,缓解主干道路交通压力;取缔城区非法营运的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消除“黑车”揽客载客不安全隐患。四要加大管理智能化建设。把城区智能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与城市“天网工程”建设进行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提高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的比重,强化路面监控,特别是老城区十字交叉路口应设置简易的红绿灯设备,从而规范车辆和行人,避免人为造成的街道拥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