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休闲娱乐场地不能随意挤占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2/2/7 10:39:19 阅读次数:1582

 

(《社情民意》21期)

    城市广场是市民休闲娱乐、健体强身、和谐交流的主要场地,是展现城市形象、体现地方特色、进行文化宣传的载体,也是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市民的避难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快速增多,以城市广场为主的市民公共活动场地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南部城市现有的公共场地已远远不能满足市民休闲娱乐的需要,常常显得十分拥挤,尤其是节假日,各公共场地人满为患。
    如今,“五城”建设紧锣密鼓,城市风景日新月异。建成现代化大城市成为南部人民新的奋斗目标,大城市的要义是让市民生活更美好,然而,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一件件影响“五城”建设成果和破坏城市形象的事情相继出现,各广场和滨江大道先后被房地产商设置广告宣传栏和售房部:去年万达广场设置德润.欧郡、桂博豪庭两个售房部;益民广场也设置五城国际、桂景花园两个售房部和购物中心、桂圆小区两个广告栏;年前柳林公园又设置了一个长几十米的桂博豪庭宣传栏,把柳林公园一分为二,年后,市民通行的要道-滨江大道北街出口处又设置售房部,有的售房部还烧焊了角钢架,有长期占用之意。占用市民公共场地和文化场地,设置售房部和售房广告栏的现象愈演愈烈,群众对此怨声不断,反映强烈,纷纷欲找县政府论理。
    公共场地设置地面广告栏和售房部,不但影响市民的休闲娱乐活动,制约广场文化的发展,同时造成城市管理无序的现象,给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留下重大隐患。鉴于群众不断向县政协反映,就此事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售房部和售房广告栏不应占用城市公共活动场地,售房部应设置在建筑公司的项目所在地,这样便于购房者现场实地看房。售房广告可以通过电视、墙标、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市民纷纷要求尽快拆除广场及滨江路上的售房部及售房广告栏。
    二、城市广场应该还给市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不能以种种理由随意批准挤占,让市民有一个比较固定和宽松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
   
(县政协城市经济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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