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饮用水“二次污染” 确保市民用上干净水


建言献策  加入时间:2012/2/7 10:38:29 阅读次数:1670

 

(《建言献策》37期)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到全体市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一方和谐稳定的大事。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不断加大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城市供水得到了基本保证。然而,由于我县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年代久远,标准不高,锈蚀严重以及改造不及时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缺失的影响,造成饮用水二次污染,市民意见较大。治理供水二次污染,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已势在必行。
    一、饮用水二次污染的现状及原因
    我县城市供水的出厂水质历年来经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抽检和县疾控中心不定期监测,结果显示均能达到国家GB5749-85《生活饮用水标准》。但近年来从供水管网流入用户的自来水二次污染事件频频发生,用水安全很难得到保障。主要表现在:
    1、“黄水”、“黑水”现象时有出现。近几年供水企业不时接到此类水质投诉事件,群众满腹怨气。
    2、“红线虫”、“小黑虫”闹剧不断。每每出现此类问题,市民找供水公司论理,轻者埋怨,重者谩骂,企业只能被动地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3、黑色渣子、大量泥沙偶有出现。饮用水水质安全问题成为市民休闲聚集时热议的话题之一。
    造成县城饮用水二次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我们的调查了解和追根溯源,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供水管网材质对水质造成污染。县城区域供水管网陈旧老化,大部分管网是20多年前铺设的,多为铸铁管、镀锌管等国家早在1997年就已明令禁止使用的材质。2008年以前建设的商品房通过近几年来的户表整改仍然有50%左右属镀锌钢管,特别是小区内的支管和表后的户内管道,二次污染更为突出,水质明显达不到国家标准。材质不合格的材料自身分解物直接影响水质,其分解物与水体其它物质反应产生新的物质,导致水质的污染而影响人体健康,管网的锈蚀产生的锈垢与微生物一起附着在管道内壁直接污染水质。
    2、给排水安装市场混乱导致水质污染。县城管道安装极其无序,开发商和一些住户自行其事,未按国家规范建设,为了省钱将管道安在阴沟里、粪坑边,如西街市场、原建筑公司小区等,那些管道遭遇爆管或停水时由负压形成污水倒流进公共供水管网导致水质污染。尤其是管道接入公共管网通水前没有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冲洗和消毒,管道内形成的“黑水”“黄水”以及附着在管内壁的铁锈、生物膜等污染源冲起来,使管网水浊度升高,水质发生变化,当这些受到污染的水与水中的钙镁物质结合形成水垢滋生细菌附着在管内壁,便形成新的污染源。
    3、蓄水设施管理成盲区导致水质污染。蓄水设施是一些单位、小区自建的水池、水窖,统称二次供水设施,是城市供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缓解城市供水压力不足和水量分配不均衡、解决高层建筑和低水压区居民的用水问题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据调查发现,没有一家是按照国家卫生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建设和管理的,水池、水箱长期未经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规范,水池池底积泥、池壁挂污、滋生苔藓等,由于气温高、湿度大,滋生红线虫和其它微生物、细菌生长造成二次污染。水池、水箱的入孔、气孔、溢流孔没有加盖或密封不严,蚊子、蛾子、苍蝇、蟑螂等异物进入并产卵、繁衍、污染水质。池体构筑物设计不合理、无导流墙。消防水管网与饮用水水箱未分开,未按规范安装倒流防止阀也必将造成对生活饮用水的二次污染。     二、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管理刻不容缓
    饮用水安全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建设现代大城市的基本内涵,是顺民心得民意的德政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对饮用水越来越高的需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为推动落实治理饮用水二次污染,确保老百姓用上放心水,结合《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和我县城市供水现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切实构建保障饮用水安全机制。一是政府应把保障饮用水安全放在城市建设管理的突出位置,建立领导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参照《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出台适应我县的《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和《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相关法规,明确供用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明确城市供水的公益性地位,将供水安全保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饮用水安全保障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饮用水安全保障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确保制水厂的水质完全合格达标。出厂水的水质直接决定受水点的水质。因此,一要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科学规划水源保护区,建设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二要供水企业使用科学方法降低出厂水浊度及水中有机物含量,提高出厂水水质的生物稳定性。加大技改、使用新型的制水工艺对水质进行深度处理和再消毒处理,提高出厂水水质,保障水质安全。
    3、管网改造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选材。一是供水企业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项目资金和社会公益性资金的投入,县政府也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安排相应资金,纳入预算,用于供水公用事业超前建设和有计划分期对现有材质差、年代长、事故率高的陈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二是督促用户对超期使用的水表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三是对供水安装市场要依法规范管理,禁止不合格材质进入供水安装市场,严把住户安装接水验收关。改建、新建、扩建工程必须采用防污染的新型管材,力争2012年全城生活饮用水全面达到国家新的水质标准。
    4、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力度。一是要坚决取缔一切不符合设计规定的单位、小区水池和地下水窖供水设施,取缔后的重建方案应当经供水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经卫生部门和供水企业审查通过后进行施工建设,彻底根除这些供水设施带来的水质二次污染;二是对新建高层住宅的自建供水设施,采用全不锈钢箱式、罐式叠加稳压补偿二供设备直接变频无负压增压方式,并与住宅主体同步建设,其设施(设备)的选型、安装、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后期管理维护均由供水企业统一组织负责,其建设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后期管理维护、设备更新费用可平均计入供水成本,由供水企业向二次供水用户按用水量收取,彻底避免自建供水设施带来的二次污染。
    5、管网安全运行手段必须加强。一是供水企业要加强管网运行信息基础管理,建立真实的管网信息网络,积极定期进行管网检漏工作,合理调度、降低管网爆管事故率,增加装备,采用不停水开口维修技术,避免因停水导致水质的二次污染;二是新建和维修后的管网必须验收合格进行管网冲洗后再接通公共管网,对城市市政消防栓和单位、商住小区消防系统强行安装倒流防止阀,对医院、化工、纺织、加工等可能排出有毒有害废水的单位的蓄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备及供水管网与城市公共管网隔离,杜绝回流污染。

(县政协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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