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33期)
近日,县政协农经委针对老百姓反映菜价普遍较高的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协商。针对我县商品蔬菜生产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委员们一致认为,造成菜价居高不下的几个主要原因:一是商品蔬菜面积严重萎缩,蔬菜自给率较低,造成供应紧张,每年有50%以上的蔬菜需要从外地调运,蔬菜消费平均价格比成都、重庆、南充等大中城市价格高一至两倍,直接影响着我县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二是蔬菜需求快速增长,绿色蔬菜倍受亲睐;三是商品蔬菜市场功能不健全,游资炒作,推高菜价;四是从事蔬菜生产工序多,且劳动力不足;五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投入的确偏少。为加快推进我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尽快解决日趋沉重的“菜蓝子”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我县建设大城市的目标,县政府应把发展绿色商品蔬菜生产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农业、国土、发改、住建等部门编制蔬菜基地建设规划,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之中,并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县政府应根据国发〔2010〕26号、川府发〔2010〕34号文件精神,按照城镇人口人均0.04亩地的标准确定菜地最低保有量,绘制菜地保护图,划定菜地保护区。同时,实行更为严格的菜地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对于城镇建设必须征占用菜地的,补偿标准要严格按我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并限时异地开发不低于被征用面积的新菜地。在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选择土质肥沃、排灌畅通、交通便利、无影响蔬菜品质的污染源、光照条件相对较好的田土作为商品菜田,建立常年蔬菜专用基地或科研、示范、良种繁育用地和后备菜田,并登记注册,建立档案,设立标牌。县城周边的一些乡镇均可建立3000亩左右的蔬菜基地,其余原中心集镇可建立2000亩左右的蔬菜基地,其他乡镇可建立1000亩左右的蔬菜基地,逐步做到“主菜”供应量足、质优。
二、强化领导,加大扶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精神,县上今年已将“菜篮子”工程列入十大民生工程,但无具体措施。建议成立县“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农牧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水务、国土、住建、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在县农牧业局内成立商品蔬菜生产办公室,专门负责蔬菜生产工作。增加蔬菜生产财力投入,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征收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力度,用地单位缴纳的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要全部用于新菜田建设上,确保蔬菜基地建设资金来源;整合农业、国土、水利、扶贫开发、新村建设等涉农项目资金,建设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县财政每年应在农发资金中落实300万元左右作为常态化蔬菜生产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扶持专业大户;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力度,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并将蔬菜纳入农产品保险,提高蔬菜生产者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
三、创新机制,促进发展。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引导农民采取转包、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规划区内的土地向种菜能手、专业大户、生产企业集中。要制定业主、合作社、商品菜大户发展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项目资金的整合、引导作用,充分运用民办公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以物代资等多种形式,吸引企业、业主、种菜能手投资商品菜产业基地的发展。要创新发展模式,依托企业、业主、大户发展商品蔬菜,着力构建“企业(业主)+基地+专合组织+农户”的组织化发展模式,为商品蔬菜的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四、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发展绿色有机蔬菜需要强有力的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撑。有关技术部门应分门别类地收集、编印技术资料,加强蔬菜生产、储存、加工等技术的宣传普及,并建立县乡两级技术服务队伍,负责蔬菜生产技术指导。同时,根据不同蔬菜的生产季节对生产大户、企业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培训,组织到蔬菜发展有特色的地方考察学习。
五、规范标准,打响品牌。要尽快建立完善蔬菜生产标准化体系,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蔬菜,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同时,对蔬菜基地生产、加工进行规范化管理,推动标准入户,提高蔬菜的品质,做成特色,做响品牌,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出健康。
六、保障供给,加强监管。为保证常年的市场需求,要进一步畅通供需渠道,强化市场监管,突出抓好生产源头和市场准入两个关键环节。一要建立蔬菜批发市场。在巩固、完善现有的集贸市场的基础上,投资新建专用批发市场,供蔬菜专业生产者批发、销售交易。二要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淡季引进“客菜”保障供给,旺季避免造成“烂市”,确保淡季菜价波动不大,稳定居民消费水平,尽可能满足市场供给和保证菜农利益。三要添置检验检测设备。主要对“客菜”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是否无公害等进行认定,严格检验农药残留程度、比重是否超标,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菜。四要协调好运输、存储等环节的矛盾,力争低成本入市。五要积极探索建立“农超”对接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增加菜农收益。六要严厉打击刻意减少市场供应、哄抬菜价、串通涨价、发“天气财”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县政协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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