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县政协十二届二十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中心镇是承接人口梯度转移、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是我县建设现代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推动“两化”互动、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关注中心镇的城镇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中心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县政协于近期就如何助推我县中心镇城镇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此报告。
一、我县中心镇城镇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县住建、国土等部门以及中心镇的积极努力,目前各中心镇的城镇建设正得到有序推进。
1、规划编制逐步完善。2009年,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负责对11个中心镇城镇建设编制了总体规划,并按照工业区、商贸区、居住区、行政办公区等功能分区,对近期建设编制了部分详细规划。
2、建设速度逐步加快。近几年,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房地产业的繁荣,各中心镇紧紧抓住机遇,把城镇建设作为发展第三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工作来抓,提升了建设速度。一是城镇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以前,各中心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集中在原有老街,规模小,呈点状线条化分布,且布局不尽合理。近年来,各中心镇按照总体规划,不断拓展场镇建设规模,城区面积一般都达1.5平方公里以上,场镇人口均超过万人,伏虎、建兴、东坝三镇达2.5平方公里,聚集人口3万人左右。二是商贸物流逐渐繁荣。各中心镇把商贸体系建设作为聚集资金、吸纳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重要载体,大多数中心镇都建成了一定数量和规模的集贸市场,推动了二、三产业的繁荣和发展。三是城镇功能逐步完善。采取多种开发模式,引进建设了一些高层建筑、住宅小区;修建了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池,配备了垃圾清运车和洒水车;建设了文体广场、文化公园等景观,增强了城市气息;道路建设、公厕建设、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和电力、天然气、亮化、绿化等工作统筹推进。
3、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近年来,各中心镇紧紧围绕我县建设现代大城市,把中心镇建设成为卫星城镇的发展要求,大力推行场镇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先后出台了多项集镇管理规章制度,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队伍,如清扫保洁、义务消防、安全管理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我县中心镇城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能职责不清,没有形成合力。在中心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上,县级部门与乡镇各自为政,各取所需;工作上存在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现象;住建、国土、执法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普遍存在“中心镇看得见管不着,主管部门管得着却看不见”的脱节现象。
2、政策支撑不强,缺乏系统研究。中心镇城镇发展建设县上虽出台了一些相关文件,但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且扶持配套政策不多。一些镇虽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镇、省级示范镇,但没有配套的政策及资金投入。同时,县上对中心镇城镇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缺乏系统研究,中心镇难以面对和解决。如场镇建设没有建设用地指标,严重制约了建设规模等等。
3、管理机构不全,短期行为严重。各中心镇均设有县住建局派驻的村建环卫服务中心,主要是对中心场镇及片区乡镇建设、村庄规划等提供技术服务,但人员一直未配备齐全,且大多缺乏专业技术。县国土局在各中心镇设有国土管理所,仅负责土地的出让和农房建设占地管理工作。中心镇执法机构不健全,对于建设中的违规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地掌控和制止。同时,各中心镇虽已编制了总体规划,但缺乏近期建设详规,建设随意性较大,加之乡镇领导变动频繁,在城镇建设上存在严重的短期化行为。
4、基础设施薄弱,建设资金缺乏。中心镇城镇供水、排水、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等级低、路况差,水、电设备陈旧老化,供水供电不能完全得到保障,特别是排水排污管网没形成,粪便、污水直排,污染严重;场镇功能不配套,市场建设滞后,以街代市、以路代市现象突出,很多镇均未修建车站和配套的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公厕及垃圾箱少且布局不合理,加之居民素质不高,乱拉乱倒乱丢现象突出。同时,中心镇城镇建设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现行的财政体制仅够支付工作人员工资,建设管理资金缺乏,有些镇就连县上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也挪着他用,因而对建设和管理力不从心,供水、排水、环卫、防洪、路灯、道路、绿化等维护保养工作只能敷敷衍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5、建设档次较低,建筑市场混乱。大多中心镇城镇建设档次较低,建筑特色不明显,造型不美观。新区建设中小区开发数量少,且标准不高。旧场镇改造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多为单户改造,很多地方成一线天,建筑缺乏特色和文化内涵。建筑市场不规范,个别地方仍有无资质等级的个体搞建筑,既无施工图纸,也无工程监理,建筑水平低,质量差。一些镇建筑工地乱象严重,未封闭施工和打围作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加快我县中心镇城镇建设的建议
中心镇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现代大城市的重要节点,加快推进中心镇城镇建设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在中心镇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应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把中心镇建设成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健全、环境整洁、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卫星城镇。
1、规划管理要上档次。一是因地制宜高标准规划。要拉大场镇骨架,高标准高起点规划,提升建设档次,把居民点、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同城镇建设整体规划,真正体现城乡一体化。要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好场镇的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以合理确定场镇的近期建设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居民的安全和方便,用心关注细节,让群众满意。要从不同地方的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和地理位置进行深度挖掘,体现地方特色,在规划布局、建筑形态和生活体验上给人以文化认同感和亲近感,避免出现模式化和城区的翻版。如结合国家钓鱼城旅游开发和升钟起义的历史,将升水镇打造成观光休闲及红色旅游镇;利用定水镇处于高速公路和铁路交通节点的优势,打造物流集散中心;利用上乘寺及马王皮影文化底蕴将东坝镇打造成三国文化和民间文化重镇;利用大桥状元故里及古新井县址,将大桥镇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状元之乡等等。二是严格执行好规划。县政府要及时将各中心镇城镇总体规划以文件形式批转下去,以便各中心镇城镇建设有据可依。各中心镇应建立健全相当于县“专委会”和“规委会”模式的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执行规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法律性。
2、建设管理要上台阶。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实现中心镇城市化的物质基础和保障,首先要拉大骨架,建好路网,消除断头路,保证街道通畅;同时建好排水排污管网,分步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二要完善城镇功能。要进一步完善配备水、电、气网,合理布局学校、医院、车站、市场、商场等。三要规范建筑市场。单体建筑要突显特色和风格,杜绝沿公路修房。要招引有实力、有技术的专业施工队伍,建房要有建筑设计施工图,有建设监理人员,有建设验收报告。坚决杜绝施工乱象,做到封闭施工,打围作业,保证施工安全。老街杜绝单户改建,要联户和成片开发,新区应开发成有品位的商住小区,建筑立面造型风格要多样化、个性化。每个中心镇应有一定数量的标志性高层建筑。四要规范日常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保洁队伍,坚持场镇垃圾每天清运保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凸显绿草如茵、幽雅静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环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集镇建设管理与开展城镇先进单位、文明市民的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单位的创建活动,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五要强化执法。要制订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突出抓好违法违规建筑、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户外广告、专业市场等专项整治,提高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城镇形象。
3、发展保障要上水平。保障是发展的基础。一要保证土地供给。随着中心镇城镇建设进程加快,可用土地资源总量有限与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加的矛盾日益凸显,受耕地保护政策的制约,许多中心镇缺乏土地使用指标,制约了中心镇发展规模。因此,县上要在土地指标上给予中心镇倾斜,每年要保障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征用指标。二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应全额返还中心镇,用于中心镇城镇建设。同时,要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管,每年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要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防止挪着他用。各中心镇应尝试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坚持市场运作,多元投入,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民间资金。三要落实机构人员。建议将现在的村建服务中心更名为村管所,由县住建局和中心镇双重管理,以住建局管理为主,并配齐工作人员。各中心镇成立建设管理办公室,由一名副镇长主抓,驻镇的住建、国土等机构人员参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对中心镇城镇规划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并赋予其相应的职责职能。同时,县政府应将中心镇城镇建设管理执法职责委托或授权给镇管理办公室。四要加大目标考核权重。中心镇党委、政府要把场镇建设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县上应将中心镇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各中心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考核分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中心镇实行重奖,并优先考虑其领导的提拔任用。五要强化领导,研究政策。县上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中心镇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加强充实村管股人员。领导小组针对我县中心镇城镇建设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中心镇城镇建设扶持政策和资金配套措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力争在几年内实现中心镇建设发展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