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南部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工作动态  加入时间:2012/2/4 11:20:30 阅读次数:2937

 

(2011年12月3日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协商同意,
提交闭幕大会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南部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批准何邦良同志受政协第十二届南部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政协第十二届南部县委员会在中共南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团结全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贴经济建设中心,扎实履行政协职能,圆满完成了十二届任期内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同意政协第十二届南部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对十三届县政协工作提出的各项建议,要求新一届县政协常务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为推进“五城”建设、打造丘区强县、建设现代生态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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